企业如何领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失业登记半年以上人员)?

日期:2024-12-10 来源:三明市沙县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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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依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明市总工会关于印发《2024年助企拓岗稳工十条措施》的通知》(明人社(2024)15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

  受理机构: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审批机构:三明市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条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

  申请材料: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②《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花名册》;③劳动合同复印件;④工资流水或社会保险缴纳凭证;⑤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补助标准:每人1000元。

  申请时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每月25日前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0598-886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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